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第四届研讨会在南京大学法学院顺利召开

2018-06-12 11:02:09



201862月至63日,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主办,南京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第四届研讨会在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20楼举行。

会议开幕式由南京大学社科处副处长刘颖老师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召集人、澳门大学法学院涂广建教授分别致辞。刘颖老师对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第四届研讨会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对与会学者、嘉宾的参与表示热烈欢迎。希望与会学者在交流探讨中迸发出更多的思想火花,催生更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涂广建教授对南京大学法学院的承办以及国际私法学会的支持表示感谢,对与会同仁表示欢迎。指出无论是一带一路倡议还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都离不开区际私法的研究。今年选定区际(民商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主题,兼具政策性与技术性,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畅所欲言、相互学习、相互启发,为完善构建区际判决认可与执行制度发挥能量。

研讨会分为五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为两岸四地关于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概览由宋连斌教授主持,由宋晓教授、黄善端律师、涂广建教授、宋俊贤助理教授分别报告,于飞教授评议。宋晓教授代表张文亮老师对中国大陆地区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制度现状做了全面的阐述,并分享了自己关于该问题的见解。黄善端律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承认与执行境外判决的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梳理,着重介绍了金钱给付裁判和婚姻家庭裁判的承认与执行状况。涂广建教授介绍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域外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状况,详细阐释了承认和执行域外判决的条件。宋俊贤助理教授全面介绍了台湾地区判决承认与执行基本制度,特别对两岸间判决认可与执行的规则作出说明,并提出完善建议。针对上述发言,于飞教授发表了精彩的评议。

研讨会第二单元主题为“区际民商事判决认可与执行之制度架构及实践”,由杜涛教授主持,郑玲丽副教授评议,由于飞教授、涂广建教授、顾维遐教授、江保国老师分别报告。于飞教授从比较借鉴的视角,对两岸民事判决认可与执行的模式、条件和程序做了详细的阐述分析。涂广建教授的报告围绕《内地与澳门判决安排》展开,提出该《安排》在有关公共政策和举证责任方面的规定存在固有缺陷,并结合实践给出一些完善的建议。顾维遐教授介绍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间的区际冲突法,并着重对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的适用与其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全面系统的分析。江保国老师的报告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家事判决安排》的协商与实践为核心,对该《安排》的实践动因、法律框架、制度突破、有待优化的问题等做了详细的阐述。报告结束后,郑玲丽副教授逐一总结并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研讨会第三单元主题为区际民商事判决认可与执行实践中的特定问题。由孙长刚律师主持,由于志宏教授、邓雯芬律师、焦燕副教授分别报告,由王红燕老师担任本单元的评议人。于志宏教授通过对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判决认可与执行的管辖权冲突的阐述与分析,着重提出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判决安排以国际条约为参考借鉴对象可能存在的问题。邓雯芬律师从其承办的一起涉台案件出发,呼吁大家关注中国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是否需要出具生效证明的问题。焦燕副教授对非方便法院规则被我国接受的原因、如何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以及发展前景进行了详细透彻的分析。王红燕老师针对上述报告做了全面细致的评议。

研讨会第四单元的主题为区际民商事判决认可与执行实践中的特定问题。由于志宏教授主持,由宋俊贤助理教授、嵇钰涵博士、于泽博士和章晶老师依次分别报告,由肖威副教授担任评议人。宋俊贤教授主要通过对比介绍各国立法对数据采集、应用和持有以及管辖问题的最新规定,提出在大数据领域国际私法学科所面临的挑战,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考方向。嵇钰涵博士从外国缺席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视角,谈承认执行外国判决中被告方的主动性因素,重点分析被告在原审程序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导致在判决承认与执行程序中丧失管辖抗辩,以及被告在原审程序庭审中欠缺主动性可能对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影响。于泽博士对大陆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三地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适用进行探讨,指出我国区际法院判决认可与执行活动的特点。章晶老师通过介绍过度管辖和间接管辖,针对区际判决认可与执行中的间接管辖审查问题提出自己的设想。本单元最后,针对几位报告人的发言,肖威副教授做了详细的评议。

研讨会第五单元为综合讨论环节。由袁发强教授主持,各与会人员进行自由发言,讨论围绕五大议题展开:1、赌债判决的认可与执行;2、终局性问题;3、家事判决;4、三边共同安排;5、区际司法协助的一般模式。针对上述议题,与会律师们分享了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学者们也积极从制度设计和政策等角度出发进行反思,全面考虑所涉及的经济、社会和政策等问题。大家在通过思维碰撞实现思路拓展的同时,本次研讨会也在轻松自由的交流氛围中走向尾声。

研讨会闭幕式由南京大学法学院焦燕副教授主持,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秘书长宋连斌教授做了精彩的学术总结研讨会最后,决定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作为区际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下一届研讨会的承办方。期待下一次会议的召开!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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