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研讨会预通知

2020-07-02 16:24:37

尊敬的女士/先生:

伴随着港澳回归及两岸民商事交往的发展,我国区际冲突法立法及理论研究取得可喜成就,而近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和国家惠台政策的落实,又给我们的研究带来新视角。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的往届研讨会已对区际送达、取证、判决的认可和执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且提出了完善现有法律框架的一些具体建议。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将继续秉承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对区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一些迫切需要解决但尚未形成法律框架的领域进行研究,以期产生一定的前瞻性成果供决策者参考。为此,厦门大学法学院将举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区际冲突法专题研究委员会第六届研讨会,集中就区际合同的法律问题展开研讨。鉴于您在上述领域的深厚学养与丰硕著述,我们诚邀您拨冗与会并发表真知灼见。

 

一、会议时间

202010月中旬

 

二、会议地点

厦门大学法学院(届时如仍因疫情防控要求而难以召开现场会议,或将会议采用线上方式举行。)

 

三、报到地点

XX宾馆(待定)

 

四、会议主题

区际合同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则、司法实践及统一框架构造

研讨会详细议题见附件一。请您围绕所列议题撰写论文,并尽可能就其中的具体问题提供自己所在法域的答案。

 

五、论文提交

请您于2020925日前将研讨会论文或发言大纲发送至会务组电子邮箱。

 

六、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免收会务费,来往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七、参会确认

请您填写邀请函回执(见附件二),并于20209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至会务组联系人。

 

联系人:许少彬

电子邮箱:xshaobin@126.com

电话:15080461426

微信:15080461426

联系人:潘志芳

电子邮箱:1011248677@qq.com

电话:13023067843

微信:1011248677

 

联系地址:福建厦门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  361005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07月2日

附件一:研讨会详细议题

附件二:回执

 

 

附件一:

议题

区际合同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则、司法实践及统一框架构造

 

一、各法域有关区际合同的管辖权规则及司法实践

1. 一般管辖

2. 特殊管辖

3. 协议管辖

4. 过度管辖

二、各法域有关区际合同的冲突规则及司法实践

1. 最密切联系原则

2. 特征性履行方法

3. 公共秩序及强行性规范

4. 其他涉及合同准据法的具体问题,比如准据法选择的方式和时间等

三、2005海牙协议管辖公约2015海牙合同准据法通则》是否可为我国构建区际合同法律框架提供借鉴?如何借鉴?

四、在我国仅就区际合同的法律问题构建一个完整框架体系的可行性探讨及建议,如:

1. 各法域均可接受的一般管辖规则为何者?

2. 各法域均可接受的特殊管辖规则为何者?

3. 各法域均可接受的协议管辖规则为何者?

4. 各法域对当事人协议选择准据法的规定有何差异?如何协调?

5. 各法域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有何差异?如何协调?

6. 各法域是否及如何接受特征性履行?

7. 各法域对强行性规范的适用是否有特别要求?

8. 统一法律框架:在三地还是四地间?采“安排”还是“示范法”模式?

 

 

 

 

附件二:

回执

姓名

 

性别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微信

 

论文或发言

题目

 

是否安排住宿

是( )否(   请打“”选择

备注

 

请发送至会务联系人邮箱:xshaobin@126.com 10112486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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